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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妇儿维权合议庭”事迹材料
作者:于海霞  发布时间:2015-05-26 16:59:58 打印 字号: | |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的“妇儿维权合议庭”最早成立于2003年,是我盟首家“妇儿维权合议庭”。根据工作特点,该合议庭设在我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由三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女法官组成。主要承担婚姻家庭、赡养、抚养、析产、继承等类型案件的审理。该合议庭成立10多年来,共审结各类案件5500余件,调解、撤诉结案4800余件,调撤率达到85%以上。合议庭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依法公正高效地化解了大量家庭纠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与妇联组织建立联动机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形成有效合力

我院的妇儿维权合议庭从成立之初,就与市妇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及时了解有关妇女、儿童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况。对不涉及诉讼的,给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情况紧急的,根据需要提前介入、协助工作;涉及诉讼的,依法引导进入诉讼程序。近几年,合议庭与市妇联建立起联动机制,对其转办的案件,建立了绿色通道;从咨询、立案、调解、审理、执行每个环节都体现了快速、高效,依法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妇联与法院在工作上的优势互补10多年来,合议庭成功办结市妇联转办的案件700余件,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自治区、盟、市妇联的领导也多次到我院调研妇儿维权工作,对我院此项工作给予了有效指导。

在审判实践中,我院十分注重和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针对合议庭工作特点,将市妇联2名同志聘为我院的人民陪审员,直接参与妇儿维权合议庭相关案件的庭审。仅2014年,妇联陪审员直接参与审理涉及妇女人身、财产、子女抚养、婚姻家庭等方面案件20余件,既与法院一起形成有效的合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监督法院审判工作,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效果。

二、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

对于涉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的案件,合议庭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将审判职能充分延伸,追求“案结事了”的同时,还力求实现“案结事好”。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结案后的社会效果,合议庭建立了案件回访制度。 2014年10月,该合议庭的法官来到位于本市和平街马某家中进行回访。马某与其夫系再婚,在日常生活中双方因各自带来的孩子的问题摩擦不断,从而引发家庭矛盾。2014年初,马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其夫离婚。后经办案法官耐心劝导,并在再婚夫妻如何相处,如何教育继子女等问题给与指导,小夫妻和好如初,马某撤回诉讼,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为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此次回访法官在了解当前家庭生活状态后,就如何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相处技巧等与她们进行了交流,夫妻二人均认为法官的回访有利于其家庭和谐,并表示会处理好关系、请法官放心。2014年,妇儿维权合议庭共挽回即将破裂的家庭400余个,回访当事人300多人次。

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基础。案件回访制度的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审判工作参与社会管理的功能,促进了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爱单亲家庭儿童,助其健康成长

合议庭成立10多年来,审理了大量的离婚案件,接触到很多单亲家庭的孩子。父母的离异,使他们过早地承受了家庭破碎的痛苦,不但享受不到父母完整的爱,还要承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压力,有的遭受同学的白眼和嘲笑,有的学习成绩下降、不愿与人交流,这些都会影响到儿童身心的健康成长。合议庭法官针对这些孩子,给予了特别的关怀。从2009年开始,每年“六一”儿童节前夕,“妇儿维权合议庭”的全体法官都会选择一所小学,对单亲家庭的孩子进行走访,并给孩子们带去礼物。女法官们以其女性特有的母亲情怀与孩子们交心、一起玩耍,使孩子们度过快乐节日的同时,也感受到来自父母以外的爱,来自社会的关怀,从而增强他们的自信心,激励他们热爱生活、健康成长。

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增强市民法律意识

    合议庭的法官们在审理案件的同时,还注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通过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等活动,向广大市民,尤其是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使他们能知法、懂法、守法,教他们学会用法。结合每年的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和法院系统组织的宣传活动,广大法官走上街头,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指导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就某一时期多发案件类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指导。先后在地方报刊上开辟了《以案说法》、《法治在线》等栏目。发表《面对婚姻,法律能做些什么》、《让破碎家庭的孩子也能享有父母完整的爱》、《离婚弄假债,法不容》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宣传维权文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盟、市妇联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合议庭成员的不懈努力,我院的妇儿维权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她们在审判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诚心、耐心和爱心,换来当事人的顺心、舒心和放心;她们说起理来和声细语,讲起法来清晰透彻,在与当事人沟通与交流方面十分注重在亲和力上下功夫,得到了群众的信赖,真正成为妇女姐妹的娘家人、贴心人,为她们撑起维权的保护伞。

10多年来审结的大量案件中,没有发生一件缠诉上访案件和“民转刑”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和谐”,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合议庭曾多次受到国家、自治区、盟、市妇联的表彰和奖励,被授予了各种誉称号。但我们深知荣誉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与鞭策,今后的工作和任务依旧艰巨而光荣。我们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办案质量效,为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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