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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
作者:宋美杰  发布时间:2019-08-08 17:08:0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盟法院机关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及精神,8月5日,乌市法院召开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洪钧作动员讲话,讲话主要强调以下四方面的内容:
    1、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整治实效,完善长效机制。
    2、加强组织领导,思想统一认识到位,按照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细化整治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尽其职,重温铁规禁令,确保专项工作开展有效果。
    3、坚持问题导向,整治重点,政治纪律方面,组织纪律方面,廉洁纪律方面,群众纪律方面,工作纪律方面,纪律生活方面。从六个方面梳理存在问题清单,开展警示教育,加强监督检查,限期进行整改,进行成果检验,建立长效机制。
    4、抓严抓实扫黑除恶问题督导整改工作,打伞破网,强化“打财断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派驻纪检组组长臧玉宝宣读了《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整治重点,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通过此次会议使广大干警对“纪律作风建设”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各部门干警纷纷表示,要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以突出问题为导向,经常性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完善各项制度。确保法院队伍纪律严明、风清气正。

 
责任编辑:宋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