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兴安盟中院、市政法委关于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纪律作风建设月”专项整治活动。
8月9日上午,我院组织召开乌市法院“纪律作风建设月”警示教育大会即第二阶段的警示教育活动。大会由尹院长主持,本院学习讲堂讲习团团长韩树坤为大家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关于人民法院落实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政治部主任于海霞领学警示教育案例。重温铁规禁令就是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切实发挥出铁规禁令的作用,强化刚性约束意识,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通过讲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典型反面案例,对干警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增强拒腐防腐免疫力。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自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法院队伍,以清正廉洁的作风保障司法公正,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