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工作条例》,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6月23日下午乌市法院召开了特约监督员聘任会议。乌市法院院长魏洪钧,副院长岳海军、市纪委监委派驻法院纪检组长臧玉宝,市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秀莲以及13名特约监督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魏洪钧院长为特约监督员颁发聘书,特约监督员代表乌兰哈达镇司法所所长韩军做表态发言,他表示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一定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认真履行监督权力。
会上魏洪钧院长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希望特约监督员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法院传达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法院各项工作进行有力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到公平正义。会后,我院还邀请特约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加了座谈会。
建立特约监督员聘任制度,是引入外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特约监督员履行好对法院工作监督的职责,同时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传播法治声音,携手法院共同维护司法的公正、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