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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职决定
作者:周秋桐  发布时间:2021-11-25 12:24:27 打印 字号: | |

1122日上午,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宣布主要领导任职决定。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汪伟,乌兰浩特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苏凤娇,乌兰浩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务员局局长车可峰,盟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科副科长敖佳元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盟委组织部关于于志强同志的任职决定,提名于志强同志为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汪伟同志代表盟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对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提出五点要求。一是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二是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乌兰浩特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团结协作,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四是求真务实、锐意创新,奋力开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五是加强修养、严格自律,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苏凤娇同志代表乌兰浩特市委欢迎于志强同志任职,他强调,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盟委的决定上来,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帮助和支持于志强同志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完成好组织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乌兰浩特市委中心工作。二是勇于担当顾大局,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团结协作聚合力,继续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四是清正廉洁保本色,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和发扬勤政廉政的工作作风。

于志强同志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完全拥护和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在乌兰浩特市委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凝聚集体力量和智慧,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团结带领院班子成员和全体干警,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回报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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