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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市委第二巡察组进驻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开展第一轮巡察
  发布时间:2021-11-25 12:30:05 打印 字号: | |

11月24日,十二届市委第一轮第二巡察组巡察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法院召开。乌兰浩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马睿,第二巡察组组长高大力、副组长王永祥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法院院长候选人于志强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第二巡察组组长高大力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有力;要准确把握巡察重点,查找突出问题,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全力支持巡察工作的开展,确保巡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巡察办主任马睿同志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理解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和支持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主动配合讲作为,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主动履职讲担当,高质量完成巡察工作任务,巡察组要认识落实市委要求,忠诚履职,敢于担当,树好形象,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高标准完成巡察工作。

于志强同志代表法院党组在表态发言中指出:本次巡察是市委对我院领导班子、干警队伍和全面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我们增强意识,提高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一要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思想态度,充分认识和正确领悟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充分展现市法院优良传统和良好精神风貌。二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主动做好巡察工作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巡察工作创造优良环境、提供便利条件,确保巡察工作高效运行。三要坚持立行立改,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各项工作整体提升和实现新发展,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推进巡察整改,确保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会上,还组织全院干警对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周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