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22年第一次集体学习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定内容进行深入学习。
会上,中心组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内容进行集中学习,并围绕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和相关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为做好对照检查、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基础。
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强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深刻领会,按照上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聚焦目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检视反思班子和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三是达到预期,党组成员要紧扣民主生活会要求,继续加强各项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面对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真正做到在深学细悟中提高政治素养,在真学真信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深查细照中增强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