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要求,落实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乌市法院执行局于2022年2月23日开展“雄鹰‘寅’春”--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警车警笛长鸣,干警气势如虹,随着行动开始的信号发出,执行干警兵分三路赶赴执行现场,专项行动就此拉开序幕。此次行动院领导高度重视,行动前夕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聪亲自参与执行局召开的团队长会议,针对集中执行行动精心部署、细致谋划、严格把关,以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主要针对涉金融案件,对于小标的案件通过集中执行、夜间执行等行动方式加快执行进度;对于大标的案件和需要处置财产的案件,按照“一案一策”的要求,根据个案不同情况,由团队长把关制定具体方案,依法适用好限消、纳入失信等惩戒措施和拘传、罚款、拘留、移送拒执罪等执行强制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的惩戒和打击力度,加快抵押、质押、可变现财产处置速度、力度。
今日截止发稿前,共计出动警力20余人,出动警车7辆,执结案件44件,执行到位标的110.9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