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 人民公仆”。11月19日上午,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唐斌收到了来自案件当事人焦某某送来的一面锦旗,锦旗上承载着当事人对唐斌法官的赞誉和感谢之情。
据悉,焦某某与韩某某、江西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存在劳务合同纠纷,涉案工程已实际投入使用,但工程款迟迟不予给付,原告焦某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唐斌法官收到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制定审判计划,经过高效严谨的庭审,最终判决被告韩某某给付原告焦某某工程款,被告江西某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案件审执结束后,原告一大早来到法院门口,为唐斌法官送上了一面锦旗,激动地和唐斌法官连连握手,“唐法官,太感谢您了”“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不必言谢的......”一面锦旗,一段对话,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
乌市法院积极主动作为,践行司法为民的初衷,不忘初心,砥砺前行,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奋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