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走深走实,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结合审判职能,推出更加丰富、更加务实、更加有效、更加受企业欢迎的司法服务举措,立足审判职能,切实为企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开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加强涉企案件立案指导与一次性告知,强化12368服务热线实质性服务功能,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设涉企服务窗口、张贴标识,指定专人进行立案指导。
二、加强涉企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形成以诉调中心为“前沿”,以案件诉前调解、速裁为“中流”、精审作“后盾”的调判模式,大力推进线上诉讼服务,最大限度不占用、不耽搁企业生产经营的黄金时间,减轻企业诉累。
三、开展“一站式”诉讼服务,畅通立案渠道,实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电子送达等智能化服务。完善含诉前调解中心、立案大厅、诉调对接中心、速裁团队等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实现网上立案流程指引、材料提交、案件进展情况查询、电子卷宗查阅。同时设立律师值班室,律师每日轮流值班,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服务。
四、进一步落实法官服务联系企业机制,常态化加强与企业沟通,常态化帮助企业“把脉问诊”经营发展中的困难,大力开展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推动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庭审活动进企业,邀请企业家、企业代表参加庭审观摩,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五、深化类案强制检索,统一案件裁判尺度,努力做到类案同判,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六、在执行事务中心展示执行程序流程图、执行风险提示、妨碍执行告知等内容,使当事人明确执行流程,做到公开、透明,提升群众满意度。
七、坚持善意文明和“生道执行”理念,对涉企执行案件,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防止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被执行企业正用于生产经营的厂房、机器设备、车辆等不动产和特定动产,依法探索采用扣押财产权证、就地查封、限制转移等“活查封”措施,查封的同时允许继续使用。
八、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企业及时解除限制措施、制发履行义务证明等相关材料,帮助企业提升信誉、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