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乌市法院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会议由乌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志强主持,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原文传达了市委《关于2起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并对机关疫情防控督查检查情况进行了简要通报。
于志强院长强调,疫情防控事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大局稳定,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刻也不能松懈,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二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要求,关注疫情防控动态信息,贯彻防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持续做好来院人员扫码登记、体温测量、健康问询和院机关日常消杀等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三要强化个人防控意识,无论居家生活,还是上班工作,都要克服侥幸心理,时刻绷紧个人防护这根弦,外出注意佩戴口罩,减少人员聚集,筑牢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四要积极配合推进疫苗加强针接种工作,摸清干警接种底数,多提醒、勤督促、重引导,真正做到应接尽接,共筑全民免疫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