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好的营商环境,就是让消费者放心。防火安全既是公共安全的重要要求,也是关乎百姓幸福安全感的民生问题。正值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能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乌市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林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其在生产、销售产品过程中,以不合格防火门冒充合格的防火门,给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潜在危险。
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证据充分,承办法官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进行法庭调查,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林某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承诺及时挽损,将不合格的产品立即追回销毁,并提出生产、销售新方案,确保今后产品不会出现质量问题,起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乌市法院刑事庭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通过刑事手段打击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利,提高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