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深化警示教育效果。4月27日上午,乌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常某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职务犯罪案件,盟税务局20余名干部职工以及法院部分干警在庭审现场进行观摩、接受警示教育。
上午九点,庭审正式开始。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开展举证、质证、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过,案件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盟税务局干部职工和法院干警纷纷表示,通过观摩庭审接受了一次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深刻认识到作为公职人员如果忘记初心、泛滥私欲,必将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作为机关干部,要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初心使命,树牢公仆意识,严守底线做人,廉洁公正做事,发挥职责作用帮助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
下一步工作中,乌市法院将精心选取典型案件,邀请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等走进法院,通过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和警示教育活动,促进以案释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法院干警廉洁从政意识和服务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