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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心系群众办实事 释法明理解纠纷
作者: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2-05-09 10:35:3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娄某某来到乌市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的锦旗交到乌市法院执行局干警樊斌手上,对他耐心执行、倾力执行表示衷心感谢。

2014年,刘某某因生产经营向朋友娄某某借款50余万元,借款到期,刘某某陆续偿还10万元借款及部分利息后,便再无动静。娄某某多次催要无果,便将刘某某诉至乌市法院。2018年8月20日向乌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无法找到被执行人刘某某下落,且其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案件执行员向娄某某告知执行情况,讲清释明权利义务并经其同意,依法将案件以终本方式进行处理。

2022年4月16日,娄某某在多方打探取得刘某某有效联系方式和下落后,及时与乌市法院承办执行员樊斌进行了沟通并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乌市法院执行员樊斌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刘某某联系,经多次沟通,耐心解答被执行人疑问,疏导其内心抗拒执行心理,最终刘某某被执行员樊斌的专业答疑释法和认真敬业精神所感动,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同意以刘某某所有粮库内烘干塔、锅炉、粮囤、输送带、筛选机等设备抵顶部分欠款,余款自行私下协商解决。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未来可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案结事了人和,对于执行人员来说,是使命也是责任,每当看见双方当事人能够在案件结束后化干戈为玉帛,能够消解矛盾、握手言和,从任何角度来讲,都是欣慰和值得庆贺的,是实实在在的为人民服务”,这是执行员樊斌经常对自己说的一句话,也是乌市法院每个执行干警努力拼搏、用心办案、真情为民的工作实践。


 
责任编辑:周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