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先进典型
恪尽职守 为民解忧---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唐斌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22-05-09 16:44:31 打印 字号: | |


   为做好本职工作,唐斌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业务知识,加强业务理论水平,积累实践经验,积极参加民事审判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办理各种疑难案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主动承办各类疑难复杂的民商事案件。自2013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唐斌同志年均结案数均达到260起以上,无超审限案件,无信访案件。办案数量及质量名列本院及地区前茅。自2014年起多次获得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称号,乌兰浩特市政法委授予的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唐斌同志能积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把党建工作作为其他工作的引领和基础。对于拥军工作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建立了长效机制,开辟设立涉军案件的绿色通道,涉军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审判部门设立专门的涉军维权合议庭,确保涉军案件得到公正及时处理。唐斌同志在一起涉及军属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中,由于房地产开发方拆迁涉军家属的平房,回迁给其约定位置的楼房作为安置房屋,并约定了交付时间。该楼房竣工后,由于开发方变更了房屋位置,导致涉军家属无法及时回迁,多方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诉至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由于家庭生活困难,未请律师参与诉讼,因不懂司法流程也未申请法律援助,为让涉军人员安心工作,他主动联系军属,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等,在建立程序优先,实体平等的审理机制下,做到快审、快结。几经周折,终于公正的处理了此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唐斌积极完成院内交办的其他任务,信访维稳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及其他公益活动。在撰写学术论文及调研工作中,多次荣获兴安盟中级人法院表彰。
   法院工作极为繁忙,每一个人都承受着常人想象不到的压力,健康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唐斌在案件审判之余,积极参加健康的业余爱好,在乌兰浩特市、兴安盟组织的乒乓球比赛中多次获得佳绩,并在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首届天平杯乒乓球比赛中荣获冠军。通过健康的业余爱好缓解审判的压力,健康的身体投入到审判工作中,形成良性循环。
   深入学习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防微杜渐,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经得起人民和时间的考验。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恪守法官职业道德,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张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