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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法院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2-05-09 18:05:4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做好法院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5月7日,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信访工作条例》。

学习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聪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了全文领学,深入解读。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全体干警务必要先学一步,学深学透,内化于心。

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确保新时代信访工作正确方向。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信访工作正确方向。深化信访工作人民性认识,坚持人民至上,践行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满意作为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是要把握实践要求,扎实做好当前各项信访工作。把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中心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矛盾源头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了解社情民意、分析矛盾风险,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途径,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化解矛盾。

三是要提升法院信访工作能力水平。积极营造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干警教育培训和群众普法宣传,切实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推动“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理念深入人心,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周秋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