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 — 2023〕》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工作规程》安排部署,全面提升乌市法院执行工作质效,近日,乌市法院执行局召开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推进会,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乌市法院副院长李久帅出席会议并讲话,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本次改革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调整了各执行团队分工,配齐配强执行指挥中心力量,全面推行“大中心、小团队”模式,改变执行实施案件“一人包案到底”或“团队包案到底”的传统办案方式,建立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的新型办案模式,实行简案快执、繁案精执,将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力处理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助理人员等年轻力量协助处理简易案件,快速兑现当事人权利。
会议强调,全体执行干警要全面深化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精学内蒙古高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规程》,结合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试点法院创建工作,进行“本土化”探索,寻求符合乌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的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模式,做到人员分类科学,事务性工作彻底集约,各个环节权责清晰,整体运行配合顺畅,为实现执行质效高位运行常态化打下坚实基础,真正发挥出执行指挥中心在案件办理中的作用,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起到试点法院的先进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