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诉讼,强化司法为民意识,提高立案登记工作效率,现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如下:
一、提交申请执行书二份。申请执行书中应当写明申请执行的理由、事项、执行标的,以及申请执行人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
二、提交生效法律文书副本及其生效证明。生效法律文书为公证债权文书的应提交执行证书。
三、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属自然人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属法人的,应当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属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四、继承人或权利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金钱给付执行的,应当提交利息计算清单。
六、需要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