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创建开展以来,乌市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10月18日,当事人杨某来到乌市法院,将一面印有“公道执法,公正人心”的锦旗送到黄耀坤法官手中,对黄耀坤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表示由衷的感谢。
时间追溯到2017年5月19日,陈某因公司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原告杨某借款300万元,原告杨某多次索要上述借款未果,故杨某诉至法院。本案承办法官黄耀坤接到案件后,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协调,既从法理层面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又从情理处着手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一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乌市法院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干警的期许和鞭策,乌市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法理并用、情理结合,将“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