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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耐心释法明理 双方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22-11-03 10:34:39 打印 字号: | |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乌市法院秉承司法为民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近日,当事人康某来到乌市法院,将一面印有“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送到干警李昕手中,对李昕表示由衷的感谢。

2018年12月3日,被告陈某以生活所需为由,向原告康某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拒不偿还,康某多次索要未果后将陈某诉至本院。在民一庭干警李昕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释法明理、协调帮助下,被告陈某终于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妥之处,同意调解,并与原告康某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多年的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一面锦旗,一句致谢,传递的不仅是感激之情,更是群众对司法工作认可度、满意度的直接体现。乌市法院也将继续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宗旨,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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