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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15 14:53:20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是司法行政机关。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

(四)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九)负责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十)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一)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二)完成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院机构数为1个,无增减变化。

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院内设10个机构。其中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除此之外,我院还设立葛根庙、义勒力特、乌兰哈达、城郊四个基层法庭。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321.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36.53万元,增长14.18%,变动原因:地方财政拨款375.16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99.57万元,减少13.9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321.2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21.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79.47万元,减少13.59%,变动原因:2021年追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信息化建设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化。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0.10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

(二)支出决算总计4,321.2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21.2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99.57万元,减少13.93%,变动原因:2021年追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信息化建设资金,2022年未追加这两项资金。

2.结余分配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余额。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化。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无余额。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321.27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46.11万元,占91.32%;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375.16万元,占8.68%。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321.27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081.66万元,占71.31%;

本年项目支出1,239.62万元,占28.69%;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946.1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1.37万元,增长4.26%,变动原因: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4.57万元,减少11.93%,变动原因:2021年追加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和信息化建设资金,2022年未追加这两项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946.11万元。与年初预算3,784.7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6%。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3,439.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86.98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773.06万元,支出决算190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579.86万元,支出决算153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影响在年末有未能支出采购设备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209.6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44.58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42.9万元,支出决算151.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后重新核定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2.21万元,支出决算2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1名在职人员死亡导致增加职业年金做实。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8.8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有1名在职人员死亡导致增加此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33.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0.0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2.37万元,支出决算9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后重新核定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1.36万元,支出决算3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核定基数实际缴纳。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62.7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9.7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52.98万元,支出决算162.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6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追加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后重新核定基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706.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418.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39.04万元、津贴补贴900.97万元、奖金143.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3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9.4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9.4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17万元、住房公积金162.7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2.93万元、抚恤金28.89万元。

(二)公用经费287.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98万元、手续费0.1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32万元、取暖费54.47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89万元、培训费0.52万元、公务接待费0.01万元、专用材料费1.15万元、被装购置费2.5万元、劳务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12.4万元、工会经费16.74万元、福利费2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79.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239.62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890.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2.09万元、印刷费9.18万元、邮电费211.42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48.09万元、维修(护)费21.7万元、租赁费2.9万元、被装购置费49.61万元、劳务费276.86万元、委托业务费47.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34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86.5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52.39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8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26.11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8.22万元,支出决算106.1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07.22万元,支出决算106.11万元,完成预算的98.96%;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三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接待任务大幅度减少,招待费支出大幅度下。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06.1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11万元,占99.99%;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占0.0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6.11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6.11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内容:购置执法执勤用车1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32万元,减少19.49%,变动原因:购置车辆用途与上年不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制度,尽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1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1万元,接待1批次,2人次,开支内容:按巡视整改要求支付以前年度尾欠招待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4万元,减少-75.64%,变动原因:因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7个,实施项目7个,完成项目7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239.62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239.62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287.83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98万元,减少0.34%,变动原因: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4.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8.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5.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0.7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95.2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22.77%。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23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社保基金预算、无政府债务项目、无政府投资基金项目、无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

组织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5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0.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完成程度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 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共5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上年结转法检院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项目已在2021年进行过绩效自评;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属于本年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无绩效)。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9分。全年预算数为626.6万元,执行数为62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26.60

626.60

626.6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626.60

626.60

626.6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资金支出百分百,年度绩效目标共设置12个考核目标,11个考核目标已完成,1个考核目标完成度稍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量

正向

大于

12000

16639

10

10


诉讼服务中心送达案件

正向

大于

8000

20523

5

5


质量指标

本年内结案数

正向

大于

11500

15460

8

8


审限内审结案件数

正向

大于

11500

15460

7

7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5

5


预算执行进度

正向

大于

92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50000

58192

5

5


预算执行金额

正向

大于

626.6

626.6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00

64888.6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正向

大于

80

88.85

%

10

10


可持续影响

诉前化解率

正向

大于

50

63.7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2.09

百分比

10

9.69


总分

100

99.69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9分。全年预算数为138.4万元,执行数为13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38.40

138.40

138.4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38.40

138.40

138.4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资金支出百分百,年度绩效目标共设置12个考核目标,11个考核目标已完成,1个考核目标完成度稍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

正向

大于

10000

16639

10

10


装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

100

176

5

5


质量指标

结案数

正向

大于

8500

15460

1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进度

正向

大于

92

100

%

5

5


按时交货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办案成本

正向

大于

50000

58192

5

5


预算执行额

正向

大于

138.4

138.4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案件审结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00

64888.6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正向

大于

80

88.85

%

10

10


可持续影响

诉前化解率

正向

大于

50

63.7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2.09

百分比

10

9.69


总分

100

99.69


 

3.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82分。全年预算数为214.88万元,执行数为214.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65.40

214.88

214.88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65.40

214.88

214.88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预算执行目标已完成,绩效目标设置12项,已完成10项,有2项目标完成度略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12000

16639

10

10


诉讼服务中心送达案件

正向

大于

8000

20523

5

5


质量指标

本年结案数

正向

大于

11500

15460

8

8


审限内审结案件数

正向

大于

11500

15460

7

7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100

%

5

5


预算执行进度

正向

大于

92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直接办案支出

正向

大于

50000

58192

5

5


预算执行金额

正向

大于

260

214.88

万元

5

4.13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00

64888.6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正向

大于

80

88.85

%

10

10


可持续影响

诉前化解率

正向

大于

50

63.7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2.09

百分比

10

9.69


总分

100

98.82


 

4.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9分。全年预算数为107.87万元,执行数为107.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6.60

107.87

107.87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6.60

107.87

107.87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预算执行目标已完成,绩效目标设置12项,已完成11项,有1项目标完成度略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

正向

大于

10000

16639

10

10


装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

100

176

5

5


质量指标

结案数

正向

大于

8500

15460

10

10


合格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进度

正向

大于

92

100

%

5

5


按时交货率

正向

大于

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案件成本

正向

大于

50000

58192

5

5


预算执行额

正向

大于

106.6

107.87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审结案件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00

64888.6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正向

大于

80

88.85

%

10

10


可持续影响

诉前化解率

正向

大于

50

63.7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2.09

百分比

10

9.69


总分

100

99.69


 

5.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69分。全年预算数为103万元,执行数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项目名称

自治区配套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8.00

103.00

103.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8.00

103.00

103.00

——

100.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预算执行目标已完成,绩效目标设置12项,已完成11项,有1项目标完成度略低。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受理数

正向

大于

10000

16639

10

10


装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

100

176

5

5


质量指标

结案数

正向

大于

85

92.91

%

10

10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

85

100

%

5

5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进度

正向

大于

92

100

%

5

5


按时交货率

正向

大于

90

100

%

5

5


成本指标

人均办案成本

正向

大于

50000

58192

5

5


预算执行额

正向

大于

78

103

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案件审结标的额

正向

大于

2000

64888.6

万元

10

10


社会效益

一审服判息诉率

正向

大于

80

88.85

%

10

10


可持续影响

诉前化解率

正向

大于

50

63.78

%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当事人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5

92.09

百分比

10

9.69


总分

100

99.69


 

(三)部门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9.69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办案(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保障案件审判与执行的良好运行

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资金支出百分百,年度绩效目标共设置12个考核目标,11个考核目标已完成,1个考核目标完成度稍低。

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绩效自评目的。

1、通过绩效自评来总结工作,以可衡量的指标值来对一年的工作进行评价,总结工作中的得失,为将来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

2、通过对预算和执行情况的分析来确定预算支出的合理性,通过完成度的计算为下一年的预算制定提供参考。

3、通过绩效自评结果客观分析指标的合理性,通过指标数据的实际完成情况来客观分析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改善工作成效。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本年度资金年初预算数62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6.6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预算数62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6.6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本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62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26.60万元,其他资金0.00万元。

项目资金产出情况。

2022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639件,审结15460件,未结案件1179件,结案率为92.91%,一审服判息诉率88.85%。 受理执行案件6935件,执结6410件,执结率92.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64888.6万元。 受理诉讼案件9704件,审结9050件,结案率93.26%。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收付核算,按照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资金匹配,良好的保障了审判执行业务的有序开展,对地方社会的稳定提供客观保障。

 2、我院除正常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外,还包含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自治区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各项资金均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设置单独账目核算,严格控制在适用范围使用。

3、我院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除保障审执业务运行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外,无出国境支出,大力减少招待费支出。

项目绩效情况

(一)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

1)案件受理数量,目标值大于12000件,实际完成16639件,分值10,得分10

2)诉讼服务中心送达案件,目标值大于8000件,实际完成20523件,分值5,得分5

2、质量指标

3)本年内结案数,目标值大于11500件,实际完成15460件,分值8,得分8

4)审限内审结案件数,目标值大于11500件,实际完成15460件,分值7,得分7

3、时效指标

5)审限内结案率,目标值大于95%,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6)预算执行进度,目标值大于92%,实际完成100%,分值5,得分5

4、成本指标

7)人均直接办案支出,目标值大于50000元,实际完成58192元,分值5,得分5

8)预算执行金额,目标值大于626.6万元,实际完成626.6万元,分值5,得分5

(二)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5、经济效益

9)审结案件标的额,目标值大于2000万元,实际完成64888.6万元,分值10,得分10

6、社会效益

10)一审服判息诉率,目标值大于80%,实际完成88.85%,分值10,得分10

7、生态效益

8、可持续影响

11)诉前化解率,目标值大于50%,实际完成63.78%,分值10,得分10

(三)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9、服务对象满意度

12)当事人满意度,目标值大于95百分比,实际完成92.09百分比,分值10,得分9.69

(四)自评得分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9.69分,等级为A

存在问题

项目立项、实施存在问题。

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认真分析2022年绩效自评各指标数据,结合本年工作实际,力争很好的完成各项指标值。

2、针对2022年各项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工作缺失。

3、通过对2022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4、继续坚持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各项非必要支出。

(二)措施及办法。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颖        联系电话:0482-8251406

 

第五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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