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开展好本院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调整优化营商环境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于志强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马 聪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朱丹丹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秀莲 党组成员、副院长
李久帅 副院长
席春阳 副院长
唐 斌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姜 巍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贾 冰 党组成员、政治部副主任
王利民 党组成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白贤惠 刑事审判庭庭长
黄耀坤 民一庭庭长
孙红艳 民二庭庭长
李 颖 立案庭庭长
杨岱岳 执行局局长
吕大伟 行政庭庭长
韩青格乐 司法警察大队队长
韩锁青 综合办公室主任
董 智 乌兰哈达法庭庭长
李晓峰 义勒力特法庭庭长
夏 林 城郊法庭庭长
牛 力 葛根庙法庭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王利民
综合办公室成员:李巍、刘诗萌、陈南丁、杨红娜、方策、徐新、李瑞、梁雪松、刘钢、赵宏光,杨逸群、周秋桐。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