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预决算公开
2023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3 16:31:35 打印 字号: | |


 

 

 

 

2023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决算公开

 

 

 

 

 

部门(单位)名称: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单位负责人:于志强

财务负责人:包颖

编制人:包颖

报送日期:20248月


 

 

 

公开文档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是司法行政机关。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的各类审判监督案件;

(四)监督,指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

(五)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七)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八)负责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协同机构编制部门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九)负责全院的纪检监察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十)管理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质装备;

(十一)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十二)完成其他应由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我院机构数为1个,无增减变化。

根据2018年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我院内设10个机构。其中包括: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除此之外,我院还设立葛根庙、义勒力特、乌兰哈达、城郊四个基层法庭。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033件,审结14470件,未结案件1563件,结案率为90.25%,一审案件改判率1.49%,结收比93.04%,一审发回重审率0.41%,审限内结案率 93.04%,审案及时率93.04%,一审发改率1.9%。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717.6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02.51万元,增长14.64%,变动原因:地方财政拨款361.93万元未列入年初预算、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未休假补贴;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96.38万元,增长9.17%。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4,717.6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717.6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96.38万元,增长9.17%,变动原因: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未休假补贴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变化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总计4,717.6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706.08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384.81万元,增长8.91%,变动原因: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新变动工资

    2.结余分配 0.0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余额。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变化

    3.年末结转和结余 11.57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地方财政拨款待支付陪审员费用。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1.5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地方财政拨款待支付陪审员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4,717.6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355.72万元,占 92.33%;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事业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其他收入 361.93万元,占 7.67%。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4,706.08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3,557.86万元,占 75.60%;

    本年项目支出 1,148.22万元,占 24.4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经营支出 0.00万元,占 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 0.0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 4,355.7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0.58万元,增长5.85%,变动原因: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新变动工资;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09.61万元,增长10.38%,变动原因: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新变动工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4,355.72万元。与年初预算 4,115.14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105.8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3,779.5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1.03万元。其中:

    1.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943.23万元,支出决算209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政策变更追加2023年度新变动工资   

2.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640.25万元,支出决算167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收到追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3.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5万元,支出决算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无差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263.7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3.9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59.87万元,支出决算16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考录3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9.94万元,支出决算8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考录3人增加职业年金缴费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支付去世干警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143.9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5.3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75.47万元,支出决算10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核定基数实际缴纳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43.13万元,支出决算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核定基数实际缴纳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168.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22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68.26万元,支出决算16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新考录3人增加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3,207.5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9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25.19万元、津贴补贴1106.67万元、奖金127.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1.9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8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8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1.1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6万元、住房公积金168.4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9.54万元、抚恤金15万元。

(二)公用经费307.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18万元、手续费0.24万元、水费2.27万元、电费30.6万元、取暖费54.47万元、差旅费46.79万元、维修(护)费2.02万元、租赁费1.9万元、培训费2.29万元、专用材料费6.12万元、委托业务费0.93万元、工会经费24.7万元、福利费30.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1,148.22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 91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29万元、印刷费16.67万元、邮电费227.16万元、物业管理费99.39万元、差旅费137.88万元、维修(护)费80.73万元、租赁费5万元、被装购置费12.09万元、劳务费59.99万元、委托业务费173.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6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228.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44.5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84.19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81万元,全年预算 75.90万元,支出决算 75.9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80万元,全年预算 75.90万元,支出决算 75.9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1万元,全年预算 0.00万元,支出决算 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我部门本着“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控制相关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75.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5.90万元,占 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占 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无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75.9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开支内容:无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26.1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本年无车辆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5.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5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10万元,减少5.12%,变动原因:严格执行派车审批制度,尽力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支出;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0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开支内容:无支出。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减少100.00%,变动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307.7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88万元,增长6.91%,变动原因:本年度工会经费与福利费拨款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16.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6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52.14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62.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257.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5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4.85%。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截至202312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2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2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14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二)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其他资金的项目4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其中2个项目涉密不予公开现公开不涉密项目2个如下

    1.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2分。全年预算数为918.97万元,执行数为918.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1月份至12月份,我院受理各类案件16033件,审结14470件,未结案件1563件,结案率为90.25%,审限内结案率93.04%。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3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919.00

918.97

918.97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919.00

918.97

918.97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该项目已完成年初预计目标,实际支出项目资金918.97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5000

16033

12

12


审结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2750

14470

8

8


质量指标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85

90.25

百分比

8

8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9

93.04

百分比

8

7.52


成本指标

办案日常运行维护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400

384

/件

7

7


办案业务直接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40

331

/件

7

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办案人员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办案效率

定性


提高

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办案人员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99.52


 

    2.业务装备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31月份至12月份,我院购入办公设备100台套,专用设备107台套。装备购置合格率和装备验收合格率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暂未发现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通过对2023年工作的自评总结,认真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合理设置各项指标值,安排好各项资金用途,确保国家资金不浪费,物尽其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

主管部门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

实施单位

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80.00

180.00

180.00

10

100.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80.00

180.00

180.0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0.00

0.00

0.00

——

0

——

其他资金

0.00

0.00

0.0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有关要求,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分类保障政策,保障基层政法部门业务装备支出。

按照年初预算完成设备采购207件,支出资金180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设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100

100

个、套、台

7

7


专用设备采购数量

正向

大于等于

8

107

个、套、台

7

7


质量指标

装备购置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7

7


装备验收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7

7


时效指标

装备采购时间

定性


12月31日前

时限内


8

8


成本指标

办公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0.7

0.43

万元/个、套、台

7

7


专用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

1.66

万元/个、套、台

7

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人民法院业务能力

定性


提升

提升


10

10


工作效率

定性


提高

提高


10

10


可持续影响

推动人民法院业务装备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

定性


长期

长期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办案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5

100

百分比

10

10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聘请第三方进行部门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包颖           联系电话:0482-8251406-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

2023年度乌兰浩特市人民法院部门决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b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