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上午,乌兰浩特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乌市法院院长于志强关于对董宁、韩淑梅2名员额法官法律职务任职的提请。
会上,董宁、韩淑梅两名同志先后向市人大委员会作供职报告,就如何作一名人民满意的法官作出了庄严承诺。与会委员集中投票表决,拟任职审判员获得任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世海为新任职审判员颁发任命书,随后在与会代表的见证下,新任职审判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此次任命的2名审判员扩充了乌市法院的审判队伍,她们表示,将以此次任命作为新的起点,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和使命,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崭新的姿态肩负起新时代赋予的责任与义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坚定理想信念、锤炼纯洁党性,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努力以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建设平安乌市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