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投资理财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把储蓄资金用于投资,增加家庭财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逐利心理,通过承诺保本、高收益、无风险等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也侵犯了人民的财产安全。近日,乌市法院公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与“刘程”在网络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在二人交往过程中,“刘程”向李某某推荐天资博瑞公司(以下简称博瑞)软件,告知李某某宣传介绍他人加入博瑞公司会员可以获取相应比例报酬,并任命李某某为博瑞公司区域副经理。为获取利益,同年6月至11月期间,李某某在没有任何金融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其经营超市的便利条件,向不特定的人宣传在博瑞 APP 聊天软件上注册会员签到就能领取红包、积分红包,积分红包可在其经营的超市换购商品,并通过组织团建、线上授课等方式宣传博瑞公司会员充值高息返利的制度,吸收60余名集资参与人充值了各种级别的会员卡,累计吸收资金300余万元。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办法,通过口口相传、许以高额利息汇报的方式向社会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推进各个环节,针对起诉书所指控的多项罪名进行法庭调查,组织控辩双方对在案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罪名定性、证据、争议焦点及量刑建议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气氛庄严、规范有序。由于案件涉及罪名较多、被害人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该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案件评析
近年来,法院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逐年增多,非法吸收金额动辄千万。不仅严重影响国家金融监管秩序,同时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投资自觉抵制诱惑,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前期收益及无风险宣传,不要被高利润或低风险所迷惑,树立正确理财理念,拒绝高利优惠。下一步,乌市法院也将不断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结合审判案例,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教育引导群众理性投资,增强防范辨别非法集资能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